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是在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体协)领导下,由教职工业余乒乓球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团结和关心我校乒乓球爱好者,促进会员间的联系与交流,普及和提高会员的技艺水平,推动我院乒乓球活动的不断发展,增进我校乒乓球俱乐部与其他高校乒协及有关体育组织间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条俱乐部每年将协助校工会和体委组织教职工各种形式的乒乓球比赛,协助院工会组织球队积极参加校外乒乓球赛事,并组织好俱乐部内部的乒乓球比赛。
第四条俱乐部有义务指导和协助我校学生的乒乓球活动。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资格:凡承认协会章程、服从俱乐部领导的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入会手续:由本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对俱乐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
2、支持和协助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并自觉遵守纪律,参加俱乐部活动时不无故缺席和退出;
3、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本俱乐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干事若干人。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经费
第十条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
2、社会团体及个人赞助;
3、教工体协拨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长江师范学院乒乓球俱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