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开展二级工会、教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349




长江师范学院工会文件

  

长师院工〔2023〕1

                                                                                                                   

        长江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开展二级工会、教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工会、教代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学校第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团结引领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干事创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请示学校党委,决定于202351日前完成已经二级工会、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工会设置

(一)院部工会设置(21个)

文学院传媒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体委办)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

(二)机关职能部门工会设置(8个)

机关一工会: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机关二工会:学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团委、乡村振兴培训学院

机关三工会:中华民族共同研究院、武陵山片区绿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期刊社、国内合作处、发展规划处

机关四工会:党政办公室、信息中心、统战部

机关五工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科、审计处、离退休处、工会

机关六工会:党委保卫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机关七工会: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图书馆工会:图书馆

二、二级工会教代会代表产生

(一)代表名额(单数):教职工人数30-100人,代表名额比例为35-50%

(二)代表构成:教职工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70%(非教学单位普通职工代表总数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根据各单位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列入代表候选人,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各单位应根据代表条件和代表名额,按照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的差额选举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后,组织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 

(四)正式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以所在二级工会为单位,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应到会教职工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时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被选举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获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至应选名额数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三、二级委员设置

(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二级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年。

(二)委员名额: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设委员5-7人,委员中设主席1人(二级学院原则上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主席1人(根据学院或部门情况设置),其余委员按组织宣传委员(提案)、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生活福利委员进行分工委员可兼任。 

(三)委员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关心学校和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热心为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观念强,能顾全大局。在职期间能够任满一届。

(四)委员选举办法

1.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推荐候选人和进行民主选举。

2.委员候选人应进行民主酝酿。要根据条件、名额、结构情况以及多数人的意见,由所在单位教研室、科室或者工会小组为单位在当选代表中酝酿提名,再由本单位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筹备组协商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见附件1)。

3.委员的选举可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到会的教职工代表(或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委员,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不低于20%。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的,按委员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当选。委员当选情况应报校工会审核批复。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二级工会、教代会换届改选工作在各基层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上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新建二级工会、教代会可参照上述要求成立筹备组。校工会、教代会负责指导二级工会、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宣传动员。各二级工会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提高教职工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起草工会工作报告。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到差距,提出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

(四)换届选举请示与批复。二级工会向学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请示包含召开换届大会的时间、地点、选举方式、代表人数(职工人数)、代表名单、大会议程等具体见附件1)。请示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批复。

(五)按照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批复意见,各单位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六)召开二级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校工会委员会批复意见,等额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副主席。

(七)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见附件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二级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情况和结果;

2.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

当选的委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复后生效。

(八)各单位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新闻报道,同时将图文资料报学校工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广泛宣传和各项筹备工作。

2.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程序性强,各分工会一定要严格按程序科学规划,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3.严肃纪律。保障选举人权利,遵守选举纪律。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禁拉票、贿选。                           

 

          长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316

 

附件:

1.二级工会、教代会召开会议的请示(模板)

2.二级工会、教代会选举结果报告(模板)

3.长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4.长江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